一、行业动态
1、中国车企对欧盟的电动汽车进口关税提出挑战
据路透社报道,2025年1月23日,欧盟法院网站上的文件显示,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比亚迪、吉利和上汽集团,已于1月21日向欧盟法院(CJEU)的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提出申诉,对欧盟的电动汽车进口关税提出了挑战。上述挑战可能包括对补贴评估的争论以及对欧盟产业损害的认定等。欧盟普通法院的诉讼程序平均持续18个月,并且可以申请上诉。欧盟法院网站文件尚未提供案件的进一步细节。另外,代表中国电动汽车生产商的行业机构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CCCME)也在1月22日向欧盟提出了申诉。欧盟中国商会(CCCEU)敦促欧盟与中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以避免关税。自2024年9月以来,中欧双方一直在就进口产品的最低价格承诺进行谈判。不过,目前尚不清楚其他电动汽车制造商是否也会进行申诉,包括那些在中国生产的欧洲企业。
欧盟委员会表示,其已知晓上述案件,并有两个月零10天的时间准备辩护。同时,欧盟委员会补充道,中欧之间的技术谈判仍在继续。[1]
2、国新办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
2025年1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围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张云明表示,面对国内竞争加剧、国际贸易壁垒高企等新形势新挑战,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针对性采取措施,努力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是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深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加快突破新体系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二是加大市场推广力度。落实好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制定促进换电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力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深化重点领域推广应用。三是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双积分”管理政策,探索开展汽车碳排放、汽车动力蓄电池碳足迹管理,推动核算标准和结果的国际互认。四是着力优化产业生态。研究开展整车企业集团化管理,支持优势企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不断优化产业生态。[2]
3、小马智行在北京开启自动驾驶高快速路无人化测试
2025年1月14日,小马智行宣布已在北京开展自动驾驶高快速路无人化测试,成为北京市首批取得自动驾驶高快速路“主驾无人、副驾有人”道路测试许可的企业。这一进展标志着继去年9月北京市开放大兴机场和北京南站等交通枢纽接驳测试后,高速和城市快速路测试首次推进至“无人化”阶段,即车辆主驾驶位无需配置安全员。[3]
4、《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拟发布
2025年1月11日,工信部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批)拟发布内容公示。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646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441户、摩托车生产企业203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2052个,其中汽车产品1444个、摩托车产品606个、三轮汽车产品2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81户企业的440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37户企业360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35户企业69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9户企业11个型号。[4]
5、车规芯片测试与评价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
2025年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车规芯片测试与评价)获批建设。该重点实验室由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承建,将重点开展车规芯片测试评价和质量管控技术研究,为我国汽车芯片市场监管技术发展和能力提升提供新动能。[5]
二、行业新规
1、我国参与研制的4项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准成功立项
据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1月23日消息,由我国联合德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国共同研制的多项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准提案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功立项,包括车门开启预警系统试验方法(ISO 25354)、后方交通穿行提示系统试验方法(ISO 25355)、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试验方法(ISO PAS 11585-2)及自动驾驶场景自然语言描述方法(ISO PAS 34507)4项驾驶辅助或自动驾驶相关标准。上述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准的成功立项是我国在该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重要成果和结晶,可为产品研发、测试及应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标准贡献度。后续,我国将联合相关国家共同开展上述国际标准的制定和协调工作,持续贡献中国智慧。[6]
2、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2025年1月17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7]
3、美国敲定禁令:互联网车辆不可使用中俄组件
2025年1月15日(当地时间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以“保护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禁止销售或进口中国和俄罗斯的部分联网汽车软件和硬件。软件禁令将从2027年的车型开始生效,硬件禁令从2030年的车型开始生效。目前这项规则仅适用于重量在10000磅(4.54吨)以下的乘用车。美国商务部随后表示,将单独发布一项针对联网商用车的规则。[8]
4、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2025年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其中指出,要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加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9]
5、商务部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5年1月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以及为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创造积极条件,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国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拟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进行调整。根据公告文件,中国商务部提议对部分用于制造电池零部件和加工关键矿物锂的技术实施出口限制。[10]
6、工信部发布《车联网网络安全异常行为检测机制》新国标
2024年12月31日,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消息,由360集团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研制的《车联网网络安全异常行为检测机制》(标准号GB/T 45181-2024)已正式发布,并将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11]
三、行业观察
本期观察:美国敲定禁止进口中国网联汽车供应链产品的规则
(一)制定过程
2019年5月,特朗普签发第13873号行政令《保障信息与通信技术和服务供应链的安全》,禁止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技术或关键基础设施构成特定威胁的涉及外国对手的ICTS交易。为落实这一命令,在汽车领域,拜登政府于2024年3月1日发布了《拟议规则制定预先通知》(ANPRM),就与网联汽车(Connected Vehicle)相关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及服务交易规则征求公众意见。经过7个月审议,同年9月BIS发布《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提议禁止进口和销售搭载使用中国技术的软件或硬件等的智能网联汽车。
2025年1月14日,拜登政府正式发布了《保护信息和通信技术与服务供应链:网联汽车》的最终规则(下称“最终规则”),该规则将于3月17日正式生效。与此同时,商务部表示计划很快提议出台另一规则,进一步禁止在更大型商用车辆(包括卡车和巴士)中使用中国软件和硬件,最终决定将由即将上任的特朗普政府作出。
(二)最终规则的核心内容
1.受限内容
最终规则围绕限制外国对手参与网联汽车产业,明确了四种禁止从事的交易类型。
首先,从产品关联性上,禁止进口与中国有足够关联的车辆连接系统(VCS)硬件、进口或销售包含受限VCS和自动驾驶系统(ADS)软件的网联整车。其中,对于VCS系统的限制主要在于支持高频通信的硬件和软件,不涉及车辆解锁、广播等低频联网功能。ADS方面,最终规则主要监管SAE 3级及以上的自动驾驶软件,目前国内上市的车辆大多数具备L2或L2+级别的自动泊车、自适应巡航、车道保持等,此类系统不属于受限制的ADS范围。[12]与软件相关的禁令将于2027车型年生效,与硬件相关的禁令将于2030车型年生效(或针对无车型年的设备于2029年1月1日生效)。同时,2026年3月17日(即最终规则正式生效后一年)前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的软件子组件(subcomponents)在2026年3月17日之后未被中国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也可以被排除在限制范围外。
其次。从主体关联性上,禁止受中国控制的美国实体从事相关网联汽车销售和商业服务,无论涉及的VCS软硬件及ADS软件是否与中国有关。汽车租赁、无人驾驶出租车等类型的业态同样被纳入了制裁范围。但若网联整车是在2027车型年之前制造的则不受限制。
最后,最终规则主要适用于在公共街道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乘用车,总重量超过10,000磅的车辆(即商用车辆)以及专用于农业、建筑业、矿业的网联车辆目前尚未受到限制。
2.监管方式
根据BIS的要求,相关进口商和制造商需提交合规声明,说明VCS及ADS软件是否包含外国利益,相关交易是否符合最终规则。同时,有关主体也可以向BIS申请一般许可或特殊许可。最终规则并没有规定一般许可的具体适用情形,而是授权BIS通过其官网和《联邦公报》发布,并赋予了其在特殊许可授予中的较大裁量权。[13]
3.处罚
企业若违反最终规则进行交易,每次可能面临最高36.8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同时,若违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违反,则可能面临最高100万美元的刑事罚款或20年的监禁。
(三)中国的反制措施
在1月15日举行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回应外媒记者提问时表示,美方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限制中国网联车软硬件及整车在美国使用毫无事实根据。有关做法干扰企业的经济商业合作,违反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原则,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和经济胁迫。中方对此坚决反对。中方敦促美方停止泛化国家安全的错误做法,停止对中国企业的无理打压,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4]
(四)天元评述
从法律角度来看,最终规则为限制主体和限制类型都设置了极为广泛的范围,即便非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非中国境内注册、非中国公司控股的主体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最终规则对中国网联汽车及相关产业的影响是深远的。出海业务方面,相关的网联汽车制造商和相关硬件、软件供应商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其供应链布局,重视供应链透明度和尽职调查,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与此同时,考虑到我国后续可能采取的相应反措施对进出口业务的影响,有关网联车企也应及时关注国内政策法规,加强法律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的建设,以备万全之策。
特别感谢实习生高澜碧的辛苦付出。
注释:
[1]盖世汽车
https://auto.gasgoo.com/news/202501/24I70417231C501.shtml
[2]国务院新闻办网站
http://www.scio.gov.cn/live/2025/35422/index.html
[3]光明网
https://tech.gmw.cn/2025-01/14/content_37797612.htm?source=msn
[4]工信部
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5/art_dcb2d10507934270afcf00f6d1145b76.html
[5]国创中心
https://nevc.com.cn/portal/index/articledes/id/246.html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s://www.samr.gov.cn/xw/sj/art/2025/art_d1f980462dd24075aa9bc8fffea95d27.html
[7]商务部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dfacc2b509684fa9a09adb998c825409.html
[8]观察者网
https://www.guancha.cn/internation/2025_01_15_762106.shtml
[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501/t20250108_1395564.html
[10]商务部
https://fms.mofcom.gov.cn/xxfb/art/2025/art_4717648e8ef94faba7564800b90ea3cc.html
[11]央广网
https://auto.cnr.cn/2015xc/20250113/t20250113_527039323.shtml
[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https://www.ccpitbj.org/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40fcc0367c729df20181af782c2307f1/article_ff8080818e8a79a501946d0fb8282592/ff8080818e8a79a501946d0fb8282592.html
[13]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1/16/2025-00592/securing-the-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s-technology-and-services-supply-chain-connected-vehicles
[14]芯智讯,雪球,https://xueqiu.com/2156146731/32061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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